週五晚上跟家裡通電話時候,媽媽突然問我:『如果沒事,你明天先不要回來好了,看12月第一週能不能回家一趟?』
這對於個性凡事精打細算,還會教她的寶貝兒子沒事別回家以免浪費車錢的老媽而言,
當她會做出這樣要求時候,應該就是有大事要發生了!
答案揭曉......
原來是表堂弟要結婚了!!
沒錯,小我五歲的表堂弟,將成為我們家族第三代率先完成終身大事的人。
不過,在現在的社會,十七八歲的人結婚一大票,有什麼值得好大書特書的呢!?
當我問到表堂弟的結婚對象時候,媽咪說:『年紀差不多,大概比你大個四、五歲』
所以推算回去,新娘比新郎大個快十歲。
不過,這也不是很重要,畢竟年齡不是問題,身高不是距離,體重不是壓力;
純美姊姊不也是跟小她年紀一些的邱先生在一起。
沒想到,這也只不過是老媽的第一個爆點。
媽咪接著說:『他們已經有小孩了,小孩大概一歲。』
想想這也還好,現在社會奉子成婚、舉行『三人婚禮』的人也不在少數;不過推算回去,
這位表堂弟在入伍的時候就已經當父親了,還真是"厲害"!!
第二個爆點似乎也不算什麼,原來真正的爆點在後頭。
老媽就問我說:『想不想知道他們怎麼認識的?』(似乎是準備開始抖包袱了)
想當然爾,一定要發揮打破沙鍋問到底的精神問下去(不過顯然地,我對於論文好像沒這種精神)。
『他們是在網路上認識,女的已經結婚,你表弟之前還被她的前夫找上門去......』
原來真正的爆點在這,沒想到那位表堂弟這麼的厲害,還可以讓有夫之婦願意離開原本的家庭。
(摩亞:這就是所謂的"愛到卡慘死"嗎?)
不過這個事情也讓我們家族掀起的一陣風波,對方的元配心有不甘,一狀告上法院,控訴表堂弟妨礙家庭以及通姦罪。
雖然表堂弟在當兵,不受民事法約束,卻苦了姑丈姑姑以及好管閒事的老爹,花了一些時間在法庭奔波,最後付給對方一筆金額不小的錢作為和解。
老媽興致高昂地跟我說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我則是在旁邊聽得一愣一愣,沒想到"玫瑰桐柃眼"的劇情就發生在離我這麼近的地方。
沒想到事情還沒完,在電話的末尾,我娘親說:『如果你這個月還不缺錢的話,本來要給你的生活費我就扣下來當作給你表堂弟的紅包啦!!』
這應該算是繼阿台結婚之後,另外一包紅色炸彈吧,而且被炸得災情慘重。
2006年11月19日 星期日
表堂弟要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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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哈哈哈哈哈~
(摩亞:這種留言就是所謂的"沒禮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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