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一小部分的"街頭紀念品"
所以,你跟L的媽媽一樣,也常常去街上抗議囉,不然你們怎麼會是"戰友"呢?
M狐疑地問著,這女孩是朋友很認真地想要撮合。
呃...這麼說算對也不算對啦,我們其實都很和善的,跟電視上看到那種打警察的不一樣喔!
我急忙撇清,怕留下了壞印象。
不過自己倒也想到,常要出發去聲援時候,
都會半開玩笑地跟朋友說我是要去幫忙喊"警察打人",
這樣才可以幫忙搶媒體版面以增加活動曝光率。
在今年反對國光石化的運動場子中,又想到了這段好笑的場景,
開始回想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墜入這個"踩街頭"的無間。
對於"黨紀嚴明"的陶家而言,忠黨愛國,擁護中央政策是陶爸一貫指導原則。
而上了研究所之後,或許是突然眼界打開了,或許是離家遠了,變大膽了。
也有可能是青春叛逆期一直拖到22歲之後才來報到,
總之,離家遠、叛逆等這些奇怪因素加總在一起,
讓我開始有了敢去接觸請願抗議的這一回事。
記得在大四升碩一的暑假,就一連接觸了兩次與原住民土地權益相關的請願活動,
還記得那時候L老師還面帶詫異的笑容,
在總統府前用力地拍著我的肩膀說:你運氣真好,馬上就讓你遇到了!!
我想這一拍,也注定了往後自己走街頭宿命。
相對於其他上街頭跟吃飯喝水一樣的社運、環運朋友們,
他們當中有人甚至都已經是"全裸上陣",我的參與顯得微不足道。
都跟他們開玩笑說如果這些人去成立一間集會遊行代辦公司,應該會很有賺頭。
在民主時代,請願集會是法律保障我們的權益,透過這樣的方式來彰顯自己的聲
音與主張。參與遊行絕對不是暴力衝撞,違法亂紀(講真的,政府帶頭違法的機
會還比較多),高度對立衝突的集會遊行時代已經過去,我也不希望臺灣會再現
那種光景。
走上街頭往往都是最後的選項,沒有人會願意從遙遠地方搭著遊覽車、火車,
到人生地不熟的台北街頭,日曬雨淋地待個一天半响----
而且往往都不會得到啥具體結果,或者是只為了換得執政者的一句允諾。
誰不願意這筆車資、住宿費是來台北參觀花博跟101呢,更不用說白天抗議完還
要趕回家煮飯、帶孫子、隔天要下田澆水的農人們。
當聲音不為他人理睬,當需求不為當權者所看見,為他們所忽視。
這時候只能用這樣的方式來表達。透過吶喊、透過挺身而出,
告訴政府、告訴路過的人,我所遭遇的困境、我的主張、我的需要。
我想在這個社會當下,這些請願還是會陸續出現,
這代表社會風氣已經逐漸開放,而我們的社會再也不是一言堂體制,
人民也知道如何透過各種方式來自我救濟。
不過自己還是會希望,
這種代表"政府失靈"的社會運動方式可以促成社會更良性溝通,
讓我們的國家與環境更美好、更公義。
2011年4月25日 星期一
我的街頭編年史<序>
2008年9月16日 星期二
選一個人
轉引自:http://www.wretch.cc/blog/samue/26213286
看得心有戚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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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一個人 每天吃飯的
選一個人 一起玩的開心就好了
選一個人 聽你廢話很安靜
選一個人 逛超市
選一個人 測試個人冷笑話
選一個人 一起留著看片尾
選一個人 不怕你打呼
選一個人 在車上放屁可以直接來
選一個人 常常吵架常合好
選一個人 去旅行西方浪漫 東方購物
選一個人 anywhere可以是KTV
選一個人 數落你的不是
選一個人 包容
選一個人 在床上可以靈修和舒服 的睡覺
選一個人 擦拭她的每一滴眼淚
讓她哭你就完了
選一個人 一起服事神
選一個人 用眼神就能了解你了解他
選一個人 一起知道:神都知道,絕望中總有希望
選一個人 不准提分手和離婚
選一個人 生一些人
選一個人 說我回來囉
選一個人 不笑也被了解其實很快樂
深深的愛你選的人
選一個人在你的安息禮拜他又哭又笑
哭是失去
笑是這一生過的有多麼滿足
選一個人 當你看著她
就超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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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了你們,讓我覺得或許我也會有選到那樣一個人的運氣。
應該吧!!
在這之前,就先好好地預備自己,向上帝尋求。
2006年12月11日 星期一
選舉選什麼
某候選人說,這是一場中華民國的捍衛戰,一定要投他一票。
另外一位候選人說,這位候選人的爸爸有軍購弊案,以前住的房子有特權,所以不能投給他。
第三位候選人說,他代表第三勢力,投票給他就是代表了選民還有良知。
如果說選個直轄市首長就可以決定一整個國家的未來,這倒也好辦,
就讓北高兩市長輪流當總統好了,省得大家鬧來鬧去,還要花錢搞總統選舉。
一場看不見『政見』的選舉,
一方政見訴諸民粹,另一方政見立基於道德與人格上的毀滅。
把人家祖宗十八代幹過什麼好事『爆料』,不斷激起整個族群情緒,
這就是一個地方首長選舉的政見。
機場要怎麼變公園,高雄捷運通不通,這個都不重要,
因為反特權比捷運安不安全重要,
因為國族情緒的舒展比要如何花幾千億去整治淡水河來得重要。
但,特不特權,國家不國家,不是地方首長就可以決定的事情;
這些人真正能影響的,是一個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質,水乾不乾淨,交通安不安全,
但似乎所有的人都對這些議題意興闌珊(或者是說把這些當主軸的人通通落選了)。
一場場把意識型態作為政見的選舉裡,『選賢舉能』,這個耳熟能詳的語句讓我越來越困惑。
選舉,到底要選什麼,是像小學生選舉模範生一樣,選最不污錢、最愛國的;
還是要選對於這個選區的未來最有遠見的?
想到這裡,倒還不如投給阿海跟純美姊姊,這兩位參選人比這些傢伙好多了,
一個知道要馬英九把牛還給他,另外一個要把八大行業合法化,
這些政見實際多了!!

